了腕间的金镯。
“明风竟连此事都与你言说?”
越途在大漠之中经营多年,看似风光无限,实则除了外甥越明风外无一人可信。
他本就是半个疯子,能在少年时便因一腔热血远渡重洋的人能是什么软和性子。
当年阴差阳错救下明风本就是个意外,谁知就是这么一次意外,让他寻得了方向。
他满怀欣喜地前往守金城,见到的不是儿时便待他极好的阿姐,而是已然不成人样的尸骨。
明风问遍了所有人,才总算寻到了那为阿姐收敛尸骨的好心人,是个眼花的乞丐婆。
乞丐婆说阿姐并不是冻死的,而是被人打死的,是镇北王府里不知哪位大人吃醉了酒,夜里回来时被阿姐绊了一下,便持刀砍下了她的头颅。
阿姐死不瞑目,一双因多年掩盖瞳色而模糊的双眼彻底被鲜血染红,几乎要夺眶而出。
他想报仇,然而他孤身一人,实在无法从镇北王府中全身而退,更何况那夜乞丐婆在街尾蜷缩,只是听见了动静,并未瞧见杀阿姐之人的模样。
最后他也只能将阿姐的尸骨火化,大部分撒在了大漠之中,少部分则是由他和明风各自保管着。
在阿姐的骨灰前,他曾立誓,要用一生来保护明风。
但少年与他一般,除却报仇外别无他想,是以,他们便开始了漫长的部署。
直至今日,柳亭被他们半哄半骗,总算是放下了些许的戒心,也会在他二人跟前说些秘密。
明风接触的多是世家势力,而他则是暗地里最好用的一把刀。
两人里应外合,想着要在柳亭最风光的时候将他拉下马来,谁曾想横生枝节,眼下倒是不得不与这几人合作了。
“那封信可是小公子亲手写的,我未曾威逼利诱于他。”
见越途依旧是一脸不可置信,她叹了口气,左手探入衣袖之下,只听见咔哒一声,便有只与越途腕上一般无二的臂钏落进了微张的右手之中。
鎏金的臂钏被扣在桌上,镶嵌的红玉温润,纹路团成不知名的花卉,正朵朵绽放。
此物一出,越途终于是不再反驳。
“看来越公子心中已有定夺,那么,之后便有劳了。”
“殊途同归罢了。”
越途本想将那臂钏收起来,手指刚动了几分,便见身旁那姑娘姿态自然地将臂钏扣回了原处,做完这些才讶异道:“越公子,这只是个信物,现在可不能给你。”那模样,仿佛是真的没瞧见他动作似的。
怪不得明风说此人狡诈,的确名副其实。
路眠和苏瑾泽早有安排,只有越途是半路入伙,许多事情并不知晓,才需要仔细告知。
越途看起来是孤身一人深入昭华,但实际上他在京中探得了不少消息。
几人将事情一一核对,才明白过来柳亭究竟打的是什么主意。
“嘶,不得不说,还是老家伙狠啊,记仇记到现在。”苏瑾泽半靠在椅背上,双手在臂上摩挲两下。
“睚眦必报之人,的确不会惩小失大。”楚袖望着纸上最右边用朱笔批注的一桩桩一件件血案,语气沉重。
因着几句流言蜚语便要杀妻弑子之人,如何会放过当初奚落自己的人呢。
少年时落魄,又空有一副好皮囊,想来在京中摸爬滚打也甚是艰难。
好不容易逮着机会一飞冲天,却又不得不自请离开京城,前往苦寒之地数十年。
也亏得他隐忍不发,直至在百姓间素有声名,才借着路眠的势回京来。
“当时便有古怪之处,但不知缘由,只能记录下来。”
尽管先前已有诸多证据指向柳亭有谋逆之心,但路眠无论如何都无法理解他是如何从当年一心抗敌的少年郎变成如今这般模样。
楚袖将那三年来的一封封书信仔细誊写、分析,最后汇成了如今被他们铺在桌上的这张足有三尺的卷宗。
卷宗未曾假手于人,每一个字都是仔细斟酌后填补,无数赭红批复好比血色蔓延。

